【导语】: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企业办事流程 1.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1.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人力社保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系统自动推送通过审核项目进入补贴发放流程,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咨询电话“510+就业补贴”(第一类):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