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振兴,人才先行。在21日举行的新时代锦州人才振兴大会暨“锦绣英才”发布典礼上,锦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凯发布了《关于加快开发区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产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陈凯表示,开发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加速器。目前,锦州市拥有9个开发区,实现每个县(市、区)全覆盖。为推进全市开发区快速发展,向开发区要生产力,向企业要竞争力,向创新要战斗力,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人才创新引领作用,锦州市引导企业、科技、项目、人才等各种创新要素向开发区集聚,创新引领全市六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把全市开发区建设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战场、打造成为锦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从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措施。 在人才引进培养方面,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对新引进培养并全职在锦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级、省级及相当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并对引才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以个人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国内外科技人才,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5万元的奖励。在“锦绣英才”工程中设立“博士入企服务”专项,每年评审100名优秀博士,并给予相应奖励。 支持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创办企业。对符合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申报条件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来锦州市创办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创业券”支持。 支持企业引进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对开发区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安家补贴,连续补贴3年。而且,对续签合同的,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引进培养技能人才。对开发区企业新引进和培养的高级技师、技师,每月给予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对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校企联合培养产业人才。鼓励开发区企业在高校举办“订单班”“冠名班”,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支持职工学历提升,对在企业工作期间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万元补助。 在使用激励方面,支持企业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对开发区企业吸引留住硕士、博士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企业吸纳高校大学生实习实践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实施引才荐才补助奖励。对锦州籍高校毕业生回开发区企业就业,按照博士1万元、硕士3000元、本科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毕业生家庭一次性奖励。对推荐引进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内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在平台建设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和高端引才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备案和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对开发区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站奖励。对出站博士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安家补助。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的建站奖励。 在服务保障方面,强化金融支持,用好用足锦州市双创发展基金,对人才项目和人才企业最高支持1000万元。用好用活“人才贷”,对人才项目和人才企业,采取信用、担保等方式,可申请单笔最高1000万元贷款。 解决人才“关键之事”。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以及新引进的博士,其配偶可以对口安置。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享入学优待。对国家级领军人才,免费提供最长3年的人才公寓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全职引进的博士,在锦州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5%优惠。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4倍。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锦绣英才”,锦州全市范围内国有A级景区门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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