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661人。2024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为准。
三、学习方式
学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四、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
博士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不得随意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招生学科与导师
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六、招生方式及批次
(一)直接攻博
从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招生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同时进行。
(二)硕博连读
从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荐免试的我校在籍硕士生(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除外)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生;春季学期面向一年级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制”
从所有优秀应(往)届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
七、入学时间
学校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拟录取的博士生均在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
八、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4.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3.符合接收学院推免生接收办法中其它要求。
(三)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
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考核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2.考生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为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可放宽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3.考生学习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学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的应(往)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报考学院将以适当方式在初试中加强对此类考生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的考核。
4.在秋季学期报考的考生要求硕士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为服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主体领域企事业单位的在职骨干人员。
(五)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2.报考当年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其它要求。
九、学制与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制收取。
十、奖助体系
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年每生不少于3.5万元;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每年3万元;设立“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0.8-1.5万元。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55号)。
十一、其他说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学院将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招生政策不符者,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rbeu.edu.cn)、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有关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附件2)。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闫老师蔡老师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2.各学院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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