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6-6 13:23:06

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3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对于在国(境)外获得学位或有国内外联合培养经历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小组认定英语水平合格后报考。

三、报名

申请者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网上申请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两个环节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申请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9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博士招生”版。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3年11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注明“报考博士”)寄(送)至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050办公室,收件人:朱丹丹,联系电话:029-88965131。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后手工填写)及登记表中规定的报考导师审核的相关材料。

注意:登记表和登记卡张贴的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后手工填写)。

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若推荐书不合格,如撰写真实性和签名真实性受到质疑等,学院将直接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研究生院/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加盖档案馆公章有效;其他印章无效)。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

(6)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授权专利证书、竞赛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等,以及承担科研情况简表。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须注明考生作者排名和中国科学院期刊分区(大类)。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4年8月前)或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需要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校、班级、年级、学号、预计毕业日期等信息)。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原则上,应根据《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科学研究计划书。但也鼓励考生自主创新,提交一份关于自己感兴趣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该科研计划书应包括图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使用中文撰写,2000字以内(不含参考文献字数)。

备注:

(1)逾期提交或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照放弃处理。

(2)所有材料(勿用订书机等装订,可用书夹固定)由考生本人核对齐全并按照本细则要求的顺序排序后统一交学院审核。

(3)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5)建议考生与计划报考的导师联系,导师的联系方式见前沿院主页(http://fist.xjtu.edu.cn)“师资队伍”版。

四、资格审查

1.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2.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按照学院的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1.材料评议

学院将组织专家审阅申请材料,并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能力、外语水平、科研背景、科研经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工作经历、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书、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和打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环节成绩(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

通过材料评议的申请者名单将公布在前沿院主页(http://fist.xjtu.edu.cn)“学生工作”版。

2.综合考核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应届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携带学位认证报告。

(2)综合考核

学院将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鼓励使用英文)。综合考核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术道德、专业知识、科研志趣、科研能力、科学精神、专业伦理、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潜力等方面。考核专家进行无记名评判打分。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环节成绩(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核实施细则以及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按照导师分组进行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相关费用

(一)学费

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人•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住宿

学校根据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在校区为全日制研究生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安排住宿。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2024级创新港校区学生公寓,按照每生每学年2400元收取),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招生咨询

联系人:朱老师

咨询电话:029-88965131

电子邮箱:zhudandan@xjt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050办公室

十一、其他说明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据《2024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执行,入学前按照学院通知做好博士生网上信息确认、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等相关信息填报及确认工作。

2.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详见学院通知。

3.招生目录中有合作导师的招生方向,考生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独立招生。

4.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5.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方网站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报名、考核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院将对实施细则做出相应调整。

7.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反映。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fist01@xjtu.edu.cn。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本实施细则由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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