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编辑:罗若群发布时间:2024.09.18阅读数:162 次来源:工程师学院各有关导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科交叉培养,着力培养一批立志奉献国家、勇于探索、具有学科交叉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多学科交叉复合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详见附件),学校启动实施“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求是新星计划”),求是新星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左右从事学科交叉研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鼓励和支持其持续深入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的学科交叉研究,产出创新性交叉科研成果。具体详见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4/0909/c61747a2959879/page.htm。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学风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为祖国建设服务和为科学探索奉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本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入学不少于12个月且离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到期不少于12个月(自研究生院发布“求是新星计划”申报通知之日起计算)。3.申请人应由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或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开展交叉研究,其中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应由来自不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4.交叉研究选题应符合“四个面向”的要求,导师组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制定完整的学科交叉研究计划,交叉研究成果突出,在交叉研究工作中表现出很大的发展潜力。5.已获得过“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计划”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不在“求是新星计划”的资助范围内。二、资助内容1.学校对入选“求是新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月,自学校公布入选名单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每名入选的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入选学生博士毕业、结业或博转硕后,相关资助自动终止。入选学生休学期间不予资助。2.根据入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需要,学校可提供一次国际学术会议和一次6个月以上的国际联合培养资助,申请流程和资助标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3.鼓励入选的博士研究生牵头组织国内外交叉博士生论坛,经评估给予会议经费支持。三、申报和评审程序“求是新星计划”采取“个人申请,导师组或交叉学科导师推荐,学院(系)审核,研究生院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1.提交材料内容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交叉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导师签字,一式五份);证明材料要求:申请表所填写的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的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证明(项目立项书合同书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3)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2.提交材料时间申请人于10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求是新星计划申报材料”发至邮箱rqluo@zju.edu.cn,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研究成果与计划涉密的博士研究生,由先研院单独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如有问题,请联系:罗老师,电话:0571-88285083。附件1:关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报表.docx附件2:基本信息表.xlsx附件3:推荐汇总表.xlsx浙大研院发24号-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多学科交叉复合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pdf 工程师学院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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