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士后九条新政策解读
支持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站,对新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建站补贴。对于属于重点产业领域、数字经济领域的设站单位,补贴标准分别增加10万元、5万元、3万元。此外,对于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评估为优秀等级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每个设站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激励。加大全职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力度。对进站的全职理工科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日常经费资助每人20万元,其他全职博士后每人16万元,分别在博士后进站和出站时按50%的比例拨付。
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赣进站。定期编制发布全省引进博士后人才需求目录,依托“才聚江西·智荟赣鄱”组团引才活动,组织开展博士后专场招引活动。对全职博士后参照高层次人才引进享受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政策。
支持博士后派出支持。为了加强博士后高水平合作导师队伍建设,支持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博士后配备品德端正、学术造诣深厚、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合作导师。
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在省级各类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申报审批中给予在站博士后倾斜支持。依托省级人才计划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专项”,每年遴选20项理工科博士后科研项目,每项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鼓励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交流对接活动,对于获得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鼓励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对当年度获得资助项目的按1:1给予配套资助。支持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基础上,优先对博士后人才开放使用,对其使用科技资源给予补助支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