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4-02-27 11:03:14点击:843次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4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具体包含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等4个子项目。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岗位详情可查阅附件2、附件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岗位详情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一、项目介绍(一)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4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30人。(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4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25 人以内。(四)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4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00人以内。二、申报条件(一)香江学者计划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5.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资助。(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
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资助。(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3.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4.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5.能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6.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资助。
(四)学术交流项目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6.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7.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三、日程安排(一)香江学者计划3月1日至4月30日:个人提交申请3月1日至4月30日:学校审核与提交4月30日以后:内地与香港组织两轮专家评审6月:公布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月1日至4月30日:个人提交申请3月1日至4月30日:学校审核与提交4月30日以后:内地与澳门组织两轮专家评审6月:公布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5月20日至6月30日:个人提交申请5月20日至6月30日:学校审核与提交6月30日以后:遴选(四)学术交流项目3月1日至9月30日:个人提交申请3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审核与提交9月30日以后:直接资助和遴选10月:公布获选结果四、有关要求(一)在站博士后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二)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三)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四)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五)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六)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设站单位须及时将剩余经费退回拨款账户并提供相关说明。五、政策咨询联 系 人:彭老师 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22199595电子邮箱:hdbhb@henu.edu.cn附件: 1.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 3.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人才人事部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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