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落户后,是否有相应补助奖励政策?
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为D类人才,具有硕士、学士学位的为E类人才。1.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D、E类人才
2.在西安市行政区内在职在岗
3.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人才。
D类人才可在西安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3年内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
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E类人才可在西安市申请人才公租房,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左右,租金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2%确定。
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回复单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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