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人才新政:全日制博士享受购房补贴额度上浮20%
自2016年诸暨市首次推出“人才新政20条”以来,几经更迭,到2023年升级为人才政策5.0版,诸暨给予了高校毕业生从了解诸暨、来诸工作到安家诸暨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补贴】
对象:到诸暨见习实习基地参加见习实习活动且时间超过1个月(30天)的大学生。
补贴项目及金额:
1.生活补贴:专科(高职)600元/月,超过一个月部分,按实际天数*20元/日计算;本科(技师)及以上800元/月,超过一个月部分,按实际天数*26.67元/日计算。
2.交通补贴:按照学校到诸暨的距离,具体标准为:浙江省内(诸暨市外)每人次300 元、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每人次800元、其他地区每人次1500元并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度最多享受一次。
【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
对象:2023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市工作,承诺在诸工作5年的高校毕业生、正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及编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引进时间以毕业后首次在诸暨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时间为准。适用范围不包括养老保险缴纳在省里的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的员工。2023年1月1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其中2021年1月1日之后通过“绍兴人才码”发放的,按“绍兴人才码”的办理程序)。
原则上申请人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
注意事项:
本科学历选调生、选聘生享受与在企业工作的本科高校毕业生同等的安家补贴。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对象:2023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市工作(引进时间以毕业后首次在诸暨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及编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适用范围不包括养老保险交纳在省里的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
人才需在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缴纳养老保险)后,在我市购买名下的首套住房(包括新建普通住房、二手普通住房以及规划文本中明确产权性质为酒店式公寓的)。同一人才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购房补贴申请需在符合资格条件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款不足补贴总额的,按实际房款补贴。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购房补贴(以同一套房兑现购房补贴时,双方应为房屋共有人、婚后共同购房),双方购房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
原则上申请人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2023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资助对象与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本科学历选调生、选聘生享受与在企业工作的本科高校毕业生同等的购房补贴;在新材料、生命健康、半导体、智能视觉、航空航天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享受购房补贴额度上浮20%,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全日制、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本科享受购房补贴额度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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