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浦江计划)
上海启动了《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浦江计划),主要资助:1、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留学人员及团队;2、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3、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浦江计划按照四种类型项目进行申报和资助:1、A类项目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2、B类项目主要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包括创新和创业两类,其中创新类针对企业引进的留学人员,创业类针对自主创办科技企业的留学人员;3、C类项目资助在人文社科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留学人员;4、D类项目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A类(科研开发):项目申请者并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2、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创新类项目申请者并须具备以下条件:1、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4年(含)以上。创业类项目申请者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2、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3、申请者为所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个人股权不低于30%;4、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C类(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单位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副编审(含)以上等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单位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5、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院团担任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美术师、二级舞蹈设计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等院校音乐曲艺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6、创办文化产业类经济实体的,参照B类企业创业类申请条件。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D类(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重点领域;2、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 3、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4、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社会科学)、或30万元/人(自然科学)、50万元/团队。除了以上的计划,留学生在上海虹口区、宝山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区租房均可申请6个月补贴,每月可获得7千元到3万元的补贴。在取得沪籍后未婚也有1套购房资格;留学生归国购车可免征约10%车辆购置税,还可以减免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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